超越打工人生

wasted hours

過去幾年,我們力行每週到公司4天,週一在家彈性上班,每天上班不含休息,以7小時為準,雖然下班仍會收Email,但沒想到工時恰恰符合法國總統歐蘭德的勞工福利政策:「公司不能要求員工在晚上6點後還要回覆公司電話或電子郵件,確保員工每周都有133小時的休息時間」。

其實,與其稱這種政策為勞工「福利」,倒不如說讓企業有機會正式看待提供給職員的人生。

我最早的啟發是看了《告別富裕流感》,這本書詳盡描述近30年的現代進步社會,因為物質世界的極致,導致荒唐的賺錢、花錢到永無滿足的生活輪迴。有意思的是,這本書舉了一個正面看待工時的公司案例。

踢爆血汗工廠的家樂氏,竟然在1930~1960長達30年,實行的每天工作6小時制度,取代8小時輪班制,讓員工的家庭生活更健全,可以有時間接小孩、上午跟父母更多時間相處。這讓我發現,原來我們對於工作、工時的思考可以更彈性。工作時數背後隱藏的是,到底工作的意義、任務是什麼?怎樣才是有效率又跟人生平衡的工作?怎樣才符合我(們)想創造的生活...

我想,並非每個人生來就應該充滿了工作,勞動力並不是物質,時間並非金錢,並非想要就可以用等價換取;而每個人、每個人生階段,都會有不同的重心,並非企業就有權力索取光陰。

剛好在公司發展初期,經過一連串的巧合,我們開始了現行的上下班制度,或許因為一同工作的夥伴都有一些特質,共同維持了幾個重要元素,這樣的方式才能延續至今。例如:

  • 珍惜工作時間而非等待下班
  • 沒有「下班後再來做」或「週末再來做」。週末,就過週末該過的人生,而上班就做上班該做的事情。
  • 少進行無效的會議、少接無效的電話,盡力轉化成對彼此都有效的溝通方式。
  • 最關鍵的是,抱持一些想法,透過下班時間尋找自己的人生,與上班的光陰結合,超越打工人生...

願天下有心人,都能在「超長工時+高薪資」與「自主人生+平均薪資」釐清自己的選擇,超越「超長工時+低薪資」的打工人生。

 

參考: